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17/07/21)

取得未辦保存登記之法拍房屋,也要申報契稅喔!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向法院標購拍賣取得房屋,不論有無所有權登記,拍定人應於法院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30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並檢附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辦理契稅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拍定人所承買之房屋應於規定期限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契稅,如未依規定期限申報契稅,除了應納稅額外,每逾3日會被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林育群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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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拍賣取得房屋應於30日內申報契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向法院拍賣取得房屋係屬買賣行為,買受人應自法院領得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30日內,向該局或鄉鎮市公所就近申報繳納契稅,如逾期申報,每逾3日,會被加徵應納稅額1%之怠報金,特別籲請民眾注意。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許昀璿 聯絡電話:04-8870001轉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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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單由大廈管理員簽收仍屬合法送達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反映稅單由大廈管理員簽收,其並無親自收受稅單,而質疑送達是否合法。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稅單送達除可交由本人收執外,也可交由納稅義務人的同居人、受僱人或接收郵件人員簽收(例如大廈管理員),如無法會晤上述人員,亦可將稅單寄存郵局以為送達。
該局提醒民眾,稅單的送達方式有多種,未親自收取並不表示稅單未合法送達,民眾如果想確認是否有稅捐尚未繳納或有任何疑問者,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劉姿妏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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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業或註銷營業登記後記得申請房屋使用情形變更喔!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供營業使用,於停業或註銷營業登記後,供住家用或空置未使用時,應於30日內向該局辦理房屋使用情形變更,改按住家用或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以減輕房屋稅負擔。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使用情形變更,在當月15日以前申請者,自當月適用變更後的稅率;如在16日以後申請者,則自次月起適用變更後稅率。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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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供民宿使用應如何課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宿如果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而作民宿使用,且符合客房數5間以下,客房總面積150平方公尺以下,及未僱用員工,自行經營情形下,將民宿視為家庭副業,得免辦營業登記者,該房屋可適用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未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其供民宿使用之房屋,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林育群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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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員林分局設有公路監理自助櫃檯可辦監理業務
106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於7月開徵,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南彰化鄉親可至該局員林分局利用公路監理自助櫃檯補印繳款單或進行線上繳費,省時又便利。
該局表示,「公路監理自助櫃檯」只要輸入基本資料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就可查詢交通違規紀錄、辦理駕行照地址異動或補印燃料費與牌照稅單,也可以透過信用卡及金融帳戶線上繳納稅費及罰款,歡迎民眾多加利用。如有相關問題,可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林彥妤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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