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17/05/02)

繼承土地無須申報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無須辦理土地增值稅申報移轉。
該局進一步表示,民眾辦理繼承時,應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並至地方稅捐機關就繼承土地及房屋辦理查欠後,再到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即可,無須申報土地移轉現值;至於繼承取得之土地,再移轉時其前次移轉現值,則以繼承開始時該土地之公告現值為準。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陳欣瑤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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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設施保留地可申請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
「公共設施保留地」係指於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內,預定作為道路、公園、綠地、廣場、學校、體育場所、市場及機關用地等公共設施用地,其屬私人所有且尚未經政府依法徵收取得之土地。
該局進一步說明,公共設施保留地因配合都市計畫實施,在使用上受到法令限制,因此適用千分之六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如果是作為自用住宅用地,則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二課徵;若未作任何使用並且與使用中的土地隔離者,免徵地價稅。土地所有權人如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且作自用住宅用地或未作使用並予隔離者,請務必記得提出申請以減輕地價稅負擔。
如對以上內容有不明瞭的地方,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簡靖晏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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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移轉免貼印花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因無法向物權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其所立向稅捐機關辦理契稅申報之契據,非屬印花稅法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課稅範圍,即無須貼用印花稅票。
民眾若有疑問,請洽該局詢問,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
承辦員:梁雅玲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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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婦女婿或岳父岳母設戶籍於地上房屋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提醒民眾,直系親屬包含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所以如果是媳婦女婿或岳父岳母設有戶籍,因屬直系姻親,仍符合土地稅法規定,可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千分之二)課徵地價稅。
民眾有任何疑義,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承辦員:許宜蓁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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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申請課徵田賦5月31日截止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 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土地經申請並審核通過後始能課徵田賦(目前停徵);經核准後如所有權人有變更,新所有權人應重新提出申請,若未重新申請或經審查未符合規定,將自辦竣移轉登記之次年起改課地價稅。
該局提醒民眾,如符合申請要件,請記得於5月1日至5月31日向各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每年申請期間僅1個月,請注意把握期限!如仍有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或逕向各鄉(鎮、市)公所查詢。
承辦員:洪佑姿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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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稅網路申報新增健保卡登入方式,歡迎多加利用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加強納稅服務,以網路代替馬路,提供民眾更便捷、多元化及24小時不受時空限制之網路申報服務。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除原有以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申辦方式外,新增「健保卡+密碼」登入方式。
該局並說明民眾只要備妥全民健康保險卡、戶口名簿(需輸入戶號)、電子郵件信箱及讀卡機,於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網站(網址:http://www.nhi.gov.tw/)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作業完成註冊,取得會員密碼,再將健保卡插入電腦讀卡機,即可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申辦土地增值稅等相關業務,歡迎民眾多多利用這項便民措施。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曾碧鈴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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