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17/03/08)

農業用地已非供農業使用依規定要改課地價稅
近來接獲民眾電話詢問,農業用地不是該課徵田賦,為何會接到稅務局改課地價稅的通知呢?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都市土地依法劃定的農業區、保護區及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之農業用地,必須作農業用途使用,始得課徵田賦(76年停徵迄今)。
土地所有權人如於農地上興建廠房、經營餐廳民宿、旅館、設立營業商號、地基鋪設水泥、堆置雜項工作物或濫倒事業廢棄物,或私自將合法農舍予以改造增建……等擅自變更為非農業使用之情事者,已不符合課徵田賦的規定,將視實際使用情形依土地稅法第14條規定改課地價稅。
為確保納稅義務人權益,經改課地價稅之農地,如事後恢復農地農用者,請記得向該局提出申請課徵田賦;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簡靖晏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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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建分屋地主應就分得之房屋報繳契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詢問,地主提供土地,建設公司出資興建房屋,雙方訂定合建分屋契約,地主所分得之房屋是否要繳契稅?
該局說明,依合建分屋契約地主取得的房屋,是指以持有的部分土地與建商交換取得,應申報繳納交換契稅。如於建造完成前,以地主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應於主管建築機關核發使用執照之日起60日內,向建物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繳納契稅。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林俊凱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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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新房記得申辦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節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新購房地產,如要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請記得在當年度9月22日前,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當年度即可適用節稅,逾期申請則自次年期才能開始適用,該局籲請民眾及時申請,以節省稅負。如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洽詢:0800-476969。
承辦員:蕭銘均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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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住宅可免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低收入戶可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向該局提出申請減免房屋稅。該減免規定僅適用於低收入戶住宅,領有殘障手冊或中低收入戶住宅則不適用。
該局進一步表示,低收入戶證明為逐年核發,該局基於愛心辦稅精神,主動與本縣社會處核對資料,原已免稅且房屋使用情形未變者,繼續免徵房屋稅,不須逐年申請;新核發者,主動發函輔導申請免徵,如經查明房屋實際作住家使用時,即減免房屋稅。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施振偉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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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將全面清查重購退稅土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自3月1日起全面清查核准重購退還土地增值稅的案件,土地所有權人出售所有自用住宅用地或自營工廠用地,2年內另行購買使用性質相同的土地,且重購土地的地價高於出售土地之地價,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後,就其不足部分,在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額內可申請退還。經核准退稅的案件,稅捐機關會依規定列管5年,且每年辦理清查,如果查獲已將土地移轉予他人或改作其他用途,例如:自用住宅用地出租、營業或遷出戶籍,工業用地閒置不用等,將追繳原退還的土地增值稅。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曾碧鈴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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