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17/02/08)

土地辦理信託登記前須辦理查欠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因信託行為成立,而依信託法第一條規定,由委託人移轉給受託人,雖然不用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但仍須備妥信託契約書先向土地所在地方稅務機關辦理查欠作業後,再向地政事務所辦理信託登記。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也可以多利用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曾碧鈴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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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適用特別稅率、減免稅地原因消失,應申請改課以免受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6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展開清查,清查重點為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課徵田賦土地、騎樓用地、非供與農業經營有關之農舍用地、無償供公共使用之私有(道路用地除外)土地及其他公、私有減、免地價稅之土地。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如將戶籍遷出,或變更土地使用用途,以致原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之原因、事實消滅時,請主動向土地所在地方稅務局(分局)申報,以免被稽徵機關查獲而受罰。
該局同時指出,對於被查獲而恢復課徵或改課地價稅之土地,將會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如對改課結果有不明瞭者,歡迎利用電話向該局地價稅科(分局第一股)承辦人員洽詢,聯絡電話:總局:04-7239131轉223、員林分局:04-8320140轉135、北斗分局:04-8870001轉104。
承辦員:李明正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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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未繳納者請儘速繳納以免被移送執行
105年地價稅已於105年11月開徵結束,為維護租稅公平,對於尚未繳納者,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將以雙掛號寄發催繳繳款書。
該局表示,依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如未於繳款書所載限繳日期內繳清,每逾2日將按應納稅額加徵1﹪的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如果超過繳納期限30日仍未繳納,將移送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為免加徵滯納金及被移送執行,提醒納稅人於期限內儘早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本次地價稅繳款書為重新補發,只能持繳款書到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或稅額2萬元以下可至便利商店繳納。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繳款書上聯絡電話向承辦人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承辦員:劉姿妏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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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稅捐復查決定,繳納半數稅款後再提訴願可暫緩強制執行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對核定的稅捐不服,申請復查,經復查決定有應納稅額,不服提起訴願時,先繳納應納稅額半數或提供擔保品者,可暫緩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否則即逕行移送強制執行,請納稅人注意,以免造成自身權益受損。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蕭麗紋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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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房屋標準單價不調漲將為全省最低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考量經濟情勢現況,維護民眾權益,彰化縣房屋標準單價及地段率將不調漲。
全國陸續已有19個縣市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調整房屋標準單價,本年度調幅最高的縣市為調漲150%,房屋標準單價為每平方公尺6,500元,彰化縣仍維持為2,600元(以3層樓住宅鋼筋混凝土造房屋為例),現為全省房屋標準單價最低縣市。
該局進一步表示,房屋稅為地方政府主要稅收來源之一,惟稅負的調整攸關民眾權益,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已於1月24日召開,在考量整體經濟情勢、租稅公平、縣民生活負擔等因素下,本次房屋標準單價及地段率不調整,也就是說彰化縣三年內房屋稅不會調漲。
承辦員:彭沛清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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