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16/11/23)

地價稅12月2日前都可至超商或利用自動櫃員機、存款帳戶及網路繳稅,請儘速繳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5年地價稅開徵期至11月30日止,民眾如仍未繳納稅款,請把握最後期限,儘速利用多元繳稅管道完成繳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今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但如果民眾至便利商店或以自動櫃員機(ATM)、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及晶片卡網際網路等方式繳稅者,開放至12月2日24時前均可繳納,因未逾繳納期限2日,不加徵滯納金。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地價稅逾期未繳,每逾2日(自105年12月3日起)會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外,最高可達應納稅額15%;請民眾務必把握繳納稅款時間,以免逾期受罰。民眾有相關疑問,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蕭銘均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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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採歸戶課徵稅單只有1張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5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今年買賣房地產之民眾要特別注意,如果在今年8月31日前完成土地所有權登記,雖然該年持有土地未滿一年,依規定新所有權人仍應負責繳納該筆土地全年地價稅;而如果在今年8月31日以後完成土地所有權登記,則由原所有權人負責繳納該筆土地全年地價稅,新所有權人不會收到105年地價稅繳款書。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地價稅之課徵係採總歸戶制及累進稅率計算。所謂總歸戶制,指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所有的土地合併歸成1戶,換句話說,土地係以縣(市)為歸戶單位,然後再按同一縣(市)內所有的土地合併計算其地價總額,按其課稅級距適用之累進稅率計算其地價稅,所以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只有1張地價稅單;與房屋稅不同,房屋稅係按比例稅率計算,未採總歸戶制,所以每一戶門牌開立一張房屋稅稅單。舉例來說,納稅義務人如在彰化縣有3棟房屋,每年會收到3張房屋稅單,但地價稅單則只會收到1張。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賴鳳伶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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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期限展延至11月30日
行政院及財政部近期宣布延長今年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申請期限至11月30日止,符合自住條件的民眾,請儘速提出申請。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說明,只要是今年9月22日前,符合自用住宅條件的民眾,在11月底前申請即可自105年度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逾期申請或9月22日之後才符合自用住宅條件者,則自明年才能適用。
該局表示,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條件為:(1)地上房屋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2)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設立戶籍。(3)無出租或營業。(4)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700平方公尺。(5)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
該局提醒民眾留意自身權益,若已繳納地價稅者也可申請,經查核如果在9月22日前即符合自用住宅條件,將主動退還溢繳稅款。民眾有相關疑問,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蕭銘均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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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使用土地增值稅查欠完稅預約服務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增值稅申報後,民眾常常必須至稅務局查欠完稅後再到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為簡化作業,縮短不動產申辦流程,免除民眾於機關間奔波,該局目前與鹿港、和美、田中、溪湖、二林等5個地政事務所跨機關合作辦理土地增值稅網路申報案件查欠、完稅預約服務,只要民眾提出預約取件需求,該局將派員至地政事務所提供服務,落實愛心辦稅及簡政便民的服務理念,讓完稅跟登記可以一處完成,省時又方便,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可透過網站、傳真及電話進行預約,服務時間為每周四下午2時30分至4時30分(採預約制),有需求的民眾於每周三(上班時間)前提出預約申請。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也可以多利用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曾碧鈴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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