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16/07/19)

農地於法院拍定時不符農用規定縱嗣後補辦仍應
依法課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農業用地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應以移轉時,確實作農業使用為要件,倘於移轉時,未符合規定,縱於嗣後補辦容許而作農業使用,亦僅得就其於補辦容許作農業使用後之移轉時,申請適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特別提醒,農業用地經法院拍賣,於拍定當時經審查不符合農業使用規定,縱當事人於拍定後補辦容許使用,其於拍定移轉時仍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規定不符。
如尚有疑問,請洽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承辦員:蕭碧珠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362
------------------
實貼印花稅票要記得銷花!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印花稅應稅憑證,在書立或交付使用時,就應貼繳足印花稅,如採實貼印花稅票者,須在每枚稅票與憑證紙面騎縫處,加蓋圖章註銷,個人得以簽名或劃押代替圖章,才算完成繳納印花稅手續。
該局進一步表示,繳納印花稅除了購買印花稅票貼用外,可選擇向該局申請按期彙總或開立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除了省時方便外,更可避免逐張貼花及銷花的不便,民眾可多加運用。
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多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廖美女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39
----------------------
接獲稅單有疑慮申請復查期限別錯過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對於核定的稅單如有不服,應在稅單所載繳納期間屆滿次日起30日內,檢具復查申請書,連同證明文件,向原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復查。舉例來說,甲君收到105年房屋稅繳款書,繳納期限至105年5月31日止,甲君應於105年6月1日起算30日內,即105年6月30日前申請復查,以維護自身權利。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蕭麗紋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513
------------------------
計程車駕駛為身心障礙者車輛享雙重優惠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身心障礙者為計程車駕駛,其所有供自用車及計程車,可分別適用使用牌照稅法及發展大眾運輸條例規定,免徵牌照稅。該局貼心提醒,符合雙重優惠車主,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如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鍾惠萍 聯絡電話:8870001分機300
------------------------
公用事業用戶中獎機會增多了!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公用事業自105年1月1日起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加入對獎行列,其用戶除可對中一般統一發票獎項外,還可能對中10組100萬及8,000組2,000元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項,用戶中獎機會大增。
該局進一步說明,公用事業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會主動替用戶對獎,並且於開獎日翌日起10日內以簡訊、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用戶中獎訊息。目前除中華電信自行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交付用戶外,其他公用事業用戶須持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載有「載具類別編號(含條碼)」及「載具號碼(含條碼)」資訊至超商多媒體資訊平台(例如統一超商的ibon等)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該局呼籲,民眾於繳費後要妥善保存登有載具識別資訊之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避免與大獎擦身而過。民眾如有相關問題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李繼娉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122


列印此頁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