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有關提供興建農舍之耕地申辦分割涉及農舍應與其坐落用地併同移轉規定之適用。(詳如附檔)(2015/07/15)

有關提供興建農舍之耕地,申請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規定辦理分割,涉及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第4項農舍應與其坐落用地併同移轉規定適用1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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