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15/07/14)

欠稅已就其相當財產禁止處分者免再限制出境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經稽徵機關就其相當於應繳稅捐金額之財產禁止處分,得免再對其為限制出境處分;惟該禁止處分之財產,其價值如不足欠繳之應納稅捐者,則仍得依有關規定限制其出境。
對於稅捐之保全禁止處分或限制出境措施有任何疑慮,請撥打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沈默宜   聯絡電話:04-8870001分機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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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應課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而農舍也是房屋的一種,應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若屬專供飼養禽畜之房舍、培植農產品之溫室、稻米育苗中心作業室、人工繁殖場,抽水機房舍、專供農民自用之燻菸房、稻穀及茶葉烘乾機房、存放農機具倉庫及堆肥舍等房屋,可申請免徵房屋稅。
民眾如果有任何疑義,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人:李明正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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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繼承分割不動產不課契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多人分割遺產,主要係取得遺產單獨所有之作為,且遺產尚包括動產,從不動產分割無法審究是否與應繼分相當。基於上述原因,因繼承而分割不動產時,不論分割之結果與應繼分是否相當,均不予課徵契稅;繼承人若先辦理公同共有登記,嗣後再辦理分割登記,亦不予課徵。
民眾若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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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土地分割或合併也可採用網路申報土地增值稅
(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財政部已擴大土地增值稅網路申報範圍,共有土地分割或土地合併,也可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申報土地增值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共有土地分割或土地合併案件,差價在1平方公尺單價以上者,須申報土地增值稅,只要分割或合併明細總筆數在200筆以內之案件,都可以在線上申報,超過200筆以上者,請改以附件方式傳送明細表,完成網路申報,歡迎民眾善加利用。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多利用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該局同仁將竭誠為您服務。
承辦員:黃芳梅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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