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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函令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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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函住宅租金補貼申請人承租其直系親屬與他人共同持有之住宅,如該直系親屬之持分面積未滿40平方公尺,得視為無自有住宅
時間
2013/10/31 15: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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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0.22內政部 住宅租金補貼申請人承租其直系親屬與他人共同持有之住宅,如該直系親屬之持分面積未滿40平方公尺,得視為無自有住宅.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