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地政函令新訊
標題有關單獨區分所有權人申請補登「共用部分」面積之執行疑義
時間2012/04/25 14:09:41
內容有關早期取得建造執照之區分所有建物,其部分之「共有部分」面積,未能於申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併件申請者,得否由一人以上之區分所有權人代全體區分所有權人申辦登記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