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其他解釋函令
標題釋示農業發展條例九十二年一月十三日修正施行前,已興建有固定基礎之農業設施,面積在二百五十平方公尺以下而無安全顧慮者,得免申請建築執照之項目
時間2009/06/04 09: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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