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其他解釋函令
標題有關原為農業用地經都市計畫變更為行水區、河川區或洪水平原一級管制區之土地,在未依水利法徵收前,如經查明仍作農業使用且未違反水利法規及都市計畫書管制規定者,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或免徵遺產稅、贈與稅‧‧‧
時間2009/06/04 08: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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