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政士公會
管理登入
類別
地政函令新訊
標題
父或母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不動產經協議遺產分割並請法院選任特別代理人者,毋庸再得親屬會議允許
時間
2009/05/15 14:25:39
內容
附件下載
980505父或母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不動產經協議遺產分割並請法院選任特別代理人者.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