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地政函令新訊
標題以身心障礙身分優先承購國宅,該國宅轉讓處分、因繼承方式取得產權再移轉及優先移轉對象之限制,應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67條第2 項及國民住宅條例第19 、該條例施行細則第24 條辦理
時間2009/02/05 11: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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