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政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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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其他解釋函令
標題
營利事業未保存憑證,如於裁處或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提出原始憑證或相當之證明者免罰
時間
2008/08/13 16:55:31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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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事業未保存憑證.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