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地政函令新訊
標題集村農舍不宜採集中垂直集合住宅方式興建建築物
時間2008/06/04 13:55:57
內容集村農舍不宜採集中垂直集合住宅方式興建建築物
內政部營建署民國97年1月16日營署綜字第0970000857 號函
要旨:關於20 戶起造人可否以持分同一層樓方式共同興建20 層樓或5 層樓之集村農舍疑義。
內容:按本署93 年1 月29 日營署綜字第0930003644 號函說明三:「農舍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自不宜採集中垂直集合住宅方式興建建築物。」(如附件)業已明示,請依前開函內容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