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政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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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賦稅函令新訊
標題
經核定按千分之六稅率課地價稅之公共設施保留地變更為非公共設施保留地而未申報改課地價稅者應無土地稅法第54 條處罰規定之適用
時間
2008/06/04 11: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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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213經核定按千分之?稅?課地價稅之公共設施保?地變?為非公共設施保?地而未申報改課地價稅者應無土地稅法第54 條處罰規定之適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