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地政法規新訊
標題修正「都市更新事業優惠貸款要點」
時間2008/06/03 16:40:02
內容內政部民國97年3月18日台內營字第0970801422號令
修正「都市更新事業優惠貸款要點」第三點、第四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都市更新事業優惠貸款要點」第三點、第四點規定都市更新事業優惠貸款要點第三點、第四點修正規定三、資金額度及來源:
(一)資金總額度:新臺幣二千億元。
(二)資金來源: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中長期資金運用策劃及推動小組協調臺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提撥專款支應或金融機構以自有資金支應。
四、承貸金融機構:由臺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評選適當之公、民營金融機構辦理核貸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