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政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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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地政函令新訊
標題
申請建物基地分割或合併登記,涉及基地號變更者,如建物與基地所有權人不同,且基地所有權人未代為申請辦理基地號變更登記時,登記機關得逕為辦理變更登記
時間
2008/06/03 11:48:47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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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422登記機關得否逕為辦理變更乙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