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3/03/02)同時出售多筆自用住宅用地可一併按自住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同一土地所有權人,持有多處自用住宅用地「同時出售」,如果出售土地面積合計不超過都市土地3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7公畝,可視為「1次」出售,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土地增值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至於「同時出售」,除了訂定契約日期應相同外,並須在同一天申報移轉現值,才可以視為1次出售。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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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年齡下修18歲,土地增值稅「一生一屋」要注意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法成年年齡於112年1月1日起由20歲下修為18歲;土地增值稅適用一生一屋與未成年子女有關的條件有:一、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二、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出售土地訂立契約日於112年1月1日後,土地所有權人之子女已滿18歲,其子女名下有房屋不會影響所有權人一生一屋的適用。但如果出售前僅19歲的女兒設立戶籍,縱使女兒已設籍滿6年,因女兒已成年,不符合規定,將不能適用土地增值稅一生一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如仍有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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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無須遷入戶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詢問是否須將戶籍遷入後才能適用房屋稅自住住家用稅率?
稅務局說明,房屋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應符合三項要件:一、房屋無出租使用。二、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內。若房屋符合以上要件,即可提出申請按自住住家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無須將戶籍設於房屋所在地,房屋稅與地價稅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條件不同,地價稅則應辦竣戶籍登記並於當年度9月22日以前申請,當年度即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9月23日(含)以後申請,則自次年適用。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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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稅雲端視訊 服務零距離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雲端視訊服務於112年3月正式啟動,提供民眾運用手機或電腦透過視訊驗證、上傳文件及電子簽名,電子稅務文件自動傳送至民眾之電子信箱,全程自動化無紙化,有效提升行政效率,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稅務局表示,102年稅務服務櫃檯即已延伸至全縣鄉鎮市公所,鄉親只要到公所跟稅務局視訊就可以申辦稅務文件,109年更推廣至全縣地政事務所,歷年視訊服務件數已超過19萬件,其中9成為偏鄉服務案件,免除民眾往返奔波,深獲民眾肯定。
今(112)年稅務局將視訊服務從定點服務升級為雲端服務,不受地域限制,擴大服務層面,滿足年輕族群及習慣使用手機民眾的需求,即便是高齡鄉親也不用擔心,服務人員貼心代填線上申請書,不需出門、不用憑證,就能快速取得電子稅務文件。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為簡化審查申辦事項之方式及流程,並兼顧防疫需求,特別提供「視訊現勘」的便民服務,取代以往現場實地勘查的房屋稅及娛樂稅等申請案件,減少人與人接觸。民眾如仍有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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